不得不说,多了应守一路同行,返回西域的路途确实顺遂许多,虽然他是个瞎子,但胜在有知识、有常识、有能力,而且武力值爆表。
除去在客栈一掌劈晕店小二,渊第二次看到应守出手,就是见他俐落按倒一名小毛贼咔的一声折断对方的右手,取回自己不过离身片刻的钱袋,接着又从小毛贼兜裡搜出数个花色样式不一的荷包后,这才向渊和烛龙礼貌表示自己得暂离一会,旋即拎着小毛贼一一找到那些失主,让小毛贼归还荷包并道歉。
作为因察觉动静而正好回头看见小毛贼扒应守钱袋那一幕的证人,加上事后发展,渊随即合理怀疑:应守根本早就发现人群中有贼,才故意露出破绽让那名小毛贼主动来对自己这盲人下手,既省了费力去追的力气,也顺带人赃俱获。
渊毕竟是狼,幼狼时期又曾被人类伤过,就此跛了一条腿,以致骨子裡压根儿对与自己不相干的人类毫不关心,若非他后来认识的那些人类让他瞭解人也是有好有坏,兴许他现在早养成了憎恶人类的性子。
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应守的举动表示疑惑,虽然应守曾说自己不算是龙,但渊亦不曾因此就将他视为人类───既然不是人,那又何必要为人类做到这种程度?
枯站也是等、坐着也是等,渊索性带着烛龙到一旁茶楼裡休息喝茶,顺便将这件事一五一十告诉对方,原只是对刚才情况猜个大概的烛龙听罢倒不显得意外,只淡声回道:「毕竟是应龙以自身血肉造出来的,又有同样的记忆,两人性子相仿也是自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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